关于开展2021年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3-29浏览次数:361

各单位(部门):

2021年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题范围

选题要求结合本区域、本校(单位)实际并针对职业教育服务“一带一路”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突出以实践为导向,提出具体、明确、可行的研究课题,制定好研究方案,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。(选题指南见附件1)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课题申报人应是课题主持人,并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;

2.一个课题申报人(负责人)只能为一人,一个人同一时期只能申报一项同级课题;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壹年;

3.已列入市级及其以上立项的研究内容相近课题,不再立报;

4.无详细研究方案的、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恕不受理。

三、结题要求

课题结题成果形式:论文+研究报告。论文要求在正规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申请结题(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),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;研究报告字数在1万以上。届时将组织专家,对符合结题条件的成果进行评审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四、申报指标

我校本次申报数不超过3项;

五、申报程序

1.填写《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申报评审表》(一式三份,见附件2),由本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。

2.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初选,按申报指标汇总(见附件3),签署意见并盖上公章,按申报指标统一报送至宁波市职业与成人教育学院。

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428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稿材料,邮至liumengdi@nbcc.cn;纸质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(行政楼506室)。

联系人:刘孟迪    联系电话:88122301    邮箱:liumengdi@nbcc.cn     

 

附件:1.2021年宁波市职业教育“一带一路”专项课题研究指南.docx

2.课题申报评审表.doc

3.立项申报汇总表.xlsx

 

科技处/地方服务合作处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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