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09-17查看次数:2作者:未知

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的通知

各单位、部门:

  根据浙教科规办(20109号)文件精神 2011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课题类别及我校限额:

  1、重点课题1项,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。

  2、规划课题8项,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。

  二、申报条件:

  1、重点课题。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,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。

  2、规划课题。凡我校从事教育行政、教学、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。但申请者必须在岗,并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。

  2、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
  (1)申报人不是课题负责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;

  (2)课题的申报人(负责人)为两人以上的;

  (3)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;

  4)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9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;

  三、选题方向

  为引导广大教师根据我校发展实际需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,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与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,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,本次课题申报下发课题申报参考选题方向和参考选题。(详见本通知附件3

  四、申报组织

  为提高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评选竞争力,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将于9月25在行政楼3楼会议室召开课题申报研讨会,邀请学校有关领导、专家与课题申报者共同研讨课题申报相关问题。

  五、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

   1、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《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、评审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、评审表》,附件1)。

   2、申请者将《申报、评审表》于 10月28日前报送其所在单位,汇总统一推荐到学校高职教育研究中心。高职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或筛选,初评合格后统一上报到省教科规划办。

   3、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(含计算机录入费等)由学校承担。

   4、申报材料包括:

   (1)《申报、评审表》一式6份,其中“所在单位意见”一栏由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,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研究方案应按规范要求设计,限宋体5号字、A42页(3000字内)。

   (2)各单位统一汇总并报送《汇总表》(附件21份。

   (3)上述材料电子文档1份。

  六、申报截止时间

   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受理课题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9。  

 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,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,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,并按本通知和《申报、评审书》的有关要求填写审查意见,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。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各项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 

   联系人:龙安梅   联系电话:88122338   短号:643593

         E-maillonganmei@nbcc.cn  

   附件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、评审表

   附件2汇总表

   附件3:选题方向与选题参考

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高职教育研究中心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.9.15

  请我院要申报的教师务必在20101028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交到院办许幼明老师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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